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08 查看次数: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评选表彰2019年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
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冀教奖〔2019〕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中专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调动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领导班子团结,凝聚力强,群众威信高,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重视加强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导,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完善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保障机制。有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研究、考核和激励等基本制度,有健全的工作机构,有精干的工作队伍,有专项资金保障,有比较完善的宣传教育设施。
3.勇于开拓创新,积极探索新时代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思路、新内容、新方法、新手段和新机制,创造了行之有效的新经验。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校内外产生广泛影响。
近两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该单位或领导班子成员有违法违纪问题的,学校发生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集体越级上访造成重大影响的,违反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的,以及有其他负面影响的。
(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积极主动作为,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政治辨别力,对党忠诚,立场坚定。
2.热爱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学习并掌握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深入把握新时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律特点,积极探索工作的新形式、新途径。
3.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踏实肯干,务实创新。能够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关心和帮助学生成长进步,采取有力措施,探索创新实践做法,积累了成功经验,在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等方面成绩突出。
4.从事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3年以上,爱岗敬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思想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受到师生的信赖和尊重,群众威信高,社会形象好。
近两年内本人职责范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选: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存在意识形态领域相关问题的,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违反环境保护等基本国策的,以及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评选范围和名额
“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评选表彰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其中高等学校表彰相关部门和学院。
“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范围: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高等学校中层及以下干部)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幼儿园干部教师不在评选范围。
本次共评选表彰100个先进集体、200名先进工作者。其中,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共推荐44个先进集体、94名先进工作者人选(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厅直属中专学校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者1名先进工作者人选;每所本科高校推荐1个先进集体、1名先进工作者人选,每所专科高校推荐1个先进集体或1名先进工作者人选(任选其一申报)。届时,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差额评选。
三、表彰办法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对先进个人授予“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四、组织领导和具体要求
(一)为做好此次评选工作,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成立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德育处。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坚持“两审三公示”制度,做好预审,省教育厅对市级和高校推荐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进行复审,由评审专家对预审合格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并提出表彰建议人选。参评单位和个人在基层推荐单位、市级推荐单位和省级层面分别公示5个工作日。各级各类学校在征求纪检监察机构或学校纪委意见后,逐级上报。
(二)各地推荐先进集体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类型学校,推荐先进个人要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班主任推荐比例应不低于50%。各高等学校推荐先进集体可以是学校的相关部门和学院,但不能以本学校为单位申报,推荐先进个人要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充分考虑长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高校辅导员。
(三)被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需撰写3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并规范填写《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附件2)和《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审批表》(附件3)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负责报送单位填写《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评选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表格可在公共邮箱s66005795@126.com下载,密码66005795。请于2019年11月16日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压缩包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主题标明“2019学校思政评先+单位名称”)待预审通过后,将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寄送至省教育厅德育处。
联系人:王亮 电话:0311-66005795
邮寄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49号省教育厅1320房间
电子邮箱:d66005795@163.com
附件:1.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2.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
3.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审批表
4.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评选汇总表
中共河北省委教育工委 河北省教育厅
2019年10月25日
附件1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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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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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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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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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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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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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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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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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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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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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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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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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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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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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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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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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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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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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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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
|
4
|
4
|
3
|
4
|
5
|
1
|
1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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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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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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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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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7
|
8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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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9
|
8
|
9
|
9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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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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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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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
(二〇一九年)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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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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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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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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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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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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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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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党
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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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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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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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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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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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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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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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高校不需在县(市、区)和市教育局意见栏填写、盖章。
附件3
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申报审批表
(二〇一九年)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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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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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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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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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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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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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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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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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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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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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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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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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高校不需在县(市、区)和市教育局意见栏填写、盖章。
附件4
主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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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党
组织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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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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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教育局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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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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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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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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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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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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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评选汇总表
(二〇一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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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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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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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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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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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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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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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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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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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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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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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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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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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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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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