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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1-20  查看次数:

相关院系部、职能部门
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以下简称《讲义》)的通知要求,为帮助高校干部教师用好《讲义》,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教育部将于近期开展《讲义》使用培训,现将我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重点
帮助参训人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重大意义,充分运用《讲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二、参加人员
1.任课教师。包括高校教育学各学科专业全体教师,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课及相关内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和“形势与政策”课教师。
2.干部教师代表。各高校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专业骨干教师代表。
三、日程安排
 培训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24日,会期2天。11月23日上午举行开班仪式,有关部领导出席并讲话。每日的培训时间为当日8:30-12:00,下午13:30-17:00具体培训时间安排请以培训专题网站上最终公布的培训信息为准。
四、培训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培训采取现场培训与网络直播相结合的方式。在北京设主会场,省教育厅和各高校设分会场。我校分会场具体位置请等待通知
培训依托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开展,相关信息将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网、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活页、高教社文科等微信订阅号上推出,请参训人员实时关注。直播培训结束后,任课教师可继续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观看所有课程培训视频。
五、考核方式
采取线上答题的方式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请全体任课教师于11月27日前登录培训网站(http://xjy.enetedu.com)进行实名注册并答题。“教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形势与政策”任课教师考核合格的,将获得培训证书,计入学校相关档案。干部教师代表不需参加考核。未经省厅推荐、逾期未完成答题或考核未通过,不颁发证书。培训证书将于考核工作结束一个月内,寄送至各高校。
    七、培训报名
各部系请统计能够参加培训的老师并填写参训人员汇总表于11月19日15:30前反馈,反馈方式:请将电子版(见附件1),发送至3530270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