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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学院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及相关表格
发布时间:2024-01-23  查看次数:
 
 
 
 
 
 
 
说明:
申请出国(境)填写附件1(因私出境审批表);
如获批成行,返回后及时提交附件2(回执单),未获批不用填;
附件3护照借用审批表仅用于短期借用证件,用于境内办事,不能代替出国(境)审批,申请出境请填写附件1,获批后方可出行;
已备案人员申请办理新证件(签注)请填写附件4一式两份,其中一份在任意空白处分别由本部门、人事处领导签字(作为校内审批手续备存),另一份只填信息。
个人证件情况,可通过微信小程序“移民局”自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