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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5-04浏览量:
各部门:
接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今年6月中下旬拟受理一次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申请工作,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需补办或证书毁损需换发的老师请提前做好准备,于5月28日之前将材料送人事处(主楼1410办公室)。具体要求参照《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详见人事处网页),其中登报声明一项已经取消。
人事处
2018年5月4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参评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7年度公务员医疗补助补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