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邢台市人才交流中心2019年度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月28日--10月31日 符合初定资格的人事代理人员按任教(申报)专业向所属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人事代理合同书、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所属部门对其初定资格和师德师风情况进行审核评议推荐。
11月1日上午10点前 所属部门将审核合格人员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初定情况备案表纸质版(请从群共享下载,需部门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送人事处(主楼9006办公室)。电子版请同时发于老师QQ。
11月4日后 人事处汇总后集中上报市人才交流中心。待其审查批准后(结果向部门反馈)再安排表格填写、上报等后续工作。
因该项工作涉及人事代理人员切身利益,请务必通知到贵部门符合初定中、初级职称的人事代理人员。
人事处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