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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5-03浏览量:
各部门:
近期接到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通知,今年6月份安排一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工作,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遗失需补办或证书毁损需换发的老师可提前做好准备,于5月底之前将材料送人事处(主楼1410办公室)。具体要求参照《河北省高校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办法》(详见人事处网页),其中登报声明一项已经取消。
人事处
2017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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