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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2浏览量:

各部门:

接上级通知,2017-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工作已开始。现将公需科目学习的具体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学习形式网络在线学习。

2、学习服务平台------河北继续教育学习网。网址:http://hbzj.chinahrt.com。服务热线:400-0666-099

3学习对象---所有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学习安排:由于《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出台较晚,20172018两个年度公需科目学习一并安排。

2017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时间安排:2017121-2018630日。

2018年度公需科目学习时间安排:2017121-20181231日。

5、关于2016年度没有完成公需科目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补学事宜:

2016年度通知要求补学。补学时间安排:2017121-2018630日。

6、关于合格证书:完成规定学时并考试合格的,通过网络教育服务平台自行打印。

7、关于学习费用:考试合格后,学校报销学习费用。

8、关于证书验印:上级进行证书审验时,将对2016-2018三个年度公需科目在线学习情况一并审验。具体审验事宜待上级通知后再予以安排。

9115前,请以部门为单位,将参加学习人员的情况一览表(用excel格式。顺序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单位、职称、职务、联系方式)的电子版(发于老师qq)、纸质版(需加盖部门公章)。由我处汇总后统一报上级。

根据《河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2017年第3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请务必通知到部门每一个专业技术人员。

 附:上级继续教育文件

 

人事处

20171221